新闻中心

被秀屿判拘役两月醉驾首例

秀屿

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徐立强 林昭霞 林湄娇

被秀屿判拘役两月醉驾首例

昨日,首例经法院审理后公开宣判,醉驾秀屿区审结的被判首例“醉驾入刑”案。缓刑四个月,拘役以危险驾驶罪对李某德判处拘役两个月,两月这是秀屿自今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以来,由秀屿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被告人李某德危险驾驶案,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,醉驾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。被判10月20日,拘役

被秀屿判拘役两月醉驾首例

上一篇:今日论坛丨打好“闽式福年”这张牌 下一篇:12-19款思威CRV前后杠护板包围改装装饰防撞保险杠配件皓影前后杠

Copyright © 2026 建水鲜花速递-建水同城送鲜花-建水鲜花订购 版权所有   网站地图